漲價、續租、“優先承租權”……通過這起糾紛,我們能學到不少東西房東、房客都該看看這條新聞來源:新文化報 - 新文化網
  幼兒園的孩子們在老師的帶領下做著游戲 本報記者 白石 攝
  A04版
    長春市錦江花園二區14棟的一層加上二層共有2000平方米左右,共有三家經營者,一家臺球,一家健身,一家幼兒園。
    幼兒園約400平方米,租下房子來經營的是梁女士,園內有43名幼童,最小的1歲半。
    10月23日,東方之星幼兒園的孩子們在老師的看護下做著游戲,教室內歡聲笑語,可是,孩子們很可能以後不能在這裡玩耍了。
    孩子們去或留的背後,是房東與承租人的一波幾折的租賃糾紛。最初,一方已將房屋重新租賃要求承租人搬走,租房戶則稱自己有優先承租權,堅決不搬,準備著手打官司。而另一方,新的承租人還等著“接手”……
    聽說幼兒園可能幹不下去了,家長郝女士來到這裡,“我們家寶寶今年3歲,在這裡一年多了,習慣了這兒的生活,特別喜歡這兒。”她說,“這裡離我們家比較近,走幾分鐘路就能到。”家長們都認為孩子們在這個幼兒園最好,收費低。
    一位家長說,“請雙方能冷靜考慮下孩子和家長的感受,再做決定。”
    波折一
    房租要漲
    在幼兒園辦公室,園長梁女士稱,“幼兒園是我花了28萬元兌過來的,當時只剩下兩年合同期,所以我們簽合同時就說好了,要是續租怎麼辦?對方同意續簽,但要求會按行情漲價,可是這些並沒有體現在重新修訂的合同里,只是口頭說過,也是一種互相信任的表示。”
    今年6月,梁女士和房東協商漲價一事,最終決定續租,不過對方要求房租漲一倍,“我們通過電話,協商過幾次價格,開始並不同意,但最後,7月份,我同意了。”梁女士說,原租金是每年6萬,講價講到10萬,同時,自己要承擔物業和供暖費兩萬元左右。到8月底,應該簽合同,然後將錢打到對方卡上,但對方一直沒來簽。按約定,每年的租金要提前兩個月交,不簽合同,就沒辦法打款,直到中秋節前後,等來了房東的電話,“房子不租了”。
    波折二
    租給隔壁
    梁女士當時有點發蒙,直到一位家長來問,她才恍然大悟,“我一直被蒙在鼓裡,傻等著和房東續約,可房東將房子租給了自己一牆之隔的鄰居———健身房,我和這個老闆還認識。”梁女士說,一打聽,連周圍小商小販都知道了,有的小商販直接和家長說,幼兒園要不幹了,才反映到她這裡。梁女士回憶,最初,兩家還協商過和房東共同商談漲價的問題。
    “我同意了漲價為什麼還租給別人?”梁女士說,不久,接到房東電話通知,讓合同期滿就倒房子。
    幼兒園隔壁是一家叫韋華的健身房,記者來到該健身房,一名男子稱,確實是健身房承租了房屋,而且已經簽約。記者留下電話,希望老闆能給個答覆,但一直沒有回信。
    波折三
    幼兒園不搬
    10月23日是合同到期的日子,幼兒園裡歡聲笑語依舊,沒有要搬的跡象,只是承租方和房東打過幾次電話。
    梁女士說,在和家人商量後,堅決不搬,並準備著手和房主打官司,“我損失不說,孩子們也沒了地方,在我們雙方簽訂的合同上寫明我有優先承租權。”在梁女士提供的房屋租賃合同第七條寫明,合同期滿後,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,“這份合同就是我們把幼兒園兌下來後,重新簽訂的。兌店花了近30萬元,再加上一些投入,新的多媒體設備、空調、裝修,任何人都不會只租兩年就不租了,而且我從來沒拖欠過房費。”梁女士說,兩年間雙方合作很愉快,希望坐下來談一談。
    波折四
    42.9萬違約金
    梁女士稱,當日,房東的委托人鄒女士來到幼兒園協商。
    梁女士說明自己的情況後,對方同意和健身房先協商,可健身房和房東已經簽約,如果解除合同,就產生了違約金,算了一下,一共42.9萬元。
    “為了孩子們,也為了避免更大損失,我們都同意想個好的解決辦法。”昨日16時許,雙方在幼兒園再次見面,鄒女士一方提出新方案,整體的租金35萬元,雙方(即幼兒園和健身房)按面積分攤,計算面積後漲到13萬,加上採暖和物業費共15萬元左右,雖然又漲了,但梁女士也同意了。“不過還要我承擔全部違約金。”梁女士認為,這還是在逼自己走,所以,雙方不歡而散,可能只有鬧上法庭了。
    波折五
    或現轉機
    10月23日11時許,記者來到世紀大街的一家公司,按梁女士的說法,房東是公司一位負責人,但在租房過程中一直沒露面,和自己簽合同的是鄒女士。為確定房主,記者在該公司見到了一自稱姓於的男子,“我哥委托鄒女士處理租房一事,合同到期漲價,對方不同意漲,責任不在我們,而且,整棟樓有三家,開始他們要結盟,幼兒園等著一起協商價格,結果,讓健身房給租去了。”
    昨日,記者電話聯繫鄒女士,“最早,對方嫌貴說不租,後來又要租,可是健身房先給了錢,和我先簽了合同。”
    針對優先承租權的條款,鄒女士說,她也咨詢了律師,“優先權是幼兒園,我只能和健身房違約了,對方起訴也行,我違約的話,承擔違約金,另外,幼兒園就是不搬,我也沒辦法。”不過,鄒女士說,房租一定會漲。
    ■律師雙方有約定具備法律效力
    吉林吉翔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海波表示,優先承租權是指在租賃關係中,原承租人在合同到期要求續簽租賃合同時,對原租賃物在同等條件下擁有優先權。不過,優先承租權在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,但是當事人在合同中就此約定的,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。房屋所有權人在與原承租人磋商新協議過程中,又與新承租人訂立合同的行為,產生了預期違約行為及違約行為,應當對雙方均承擔違約責任。在這兩個租賃法律關係中,原承租人與新承租人均無違約行為的發生,不應承擔民事責任。
    本報記者 唐奇
  (原標題:房東、房客都該看看這條新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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